小额担保贷款 面向六类个人

2008年08月19日 00:00
日期: 2008-08-19
央行等三部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今后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六类个人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根据通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也将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而过去为2万。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降低贷款机构的风险,《通知》也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六类人群一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二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三是城镇复转军人;四是符合条件的华侨农场人员;五是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六是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有效证明的城镇其它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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